老赖不还钱必上黑名单
时间:2013-07-20 08:23:13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杨维汉
最高人民法院1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此规定将于10月1日施行。这个文件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文件规定了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列举了“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8类被禁止的高消费行为,为法院破解“执行难”,惩治“老赖”高消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截至目前,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北京市已有90%、河南省已有91.5%的案件顺利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将“失信者黑名单”对外公布曝光,对其名誉、声誉产生影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主要价值所在。
文件还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等方式予以公布。
谁会进入失信者黑名单?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