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基会假慈善真圈钱 宋庆龄雕像只是个幌子
时间:2011-11-13 08:47:13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报批土地时说土地是用于公益项目,施工过程中用于公益的土地面积却缩水为五分之一,其余被用于开发商业豪宅。在河南宋基会的利益链里,公益项目“宋庆龄”雕像看起来只是个掩护。让我们大胆猜想事情的经过,当年宋基会想开发房地产赚钱,但苦于土地难批,于是以宋庆龄雕像为名,申请了一个公益项目即郑东新区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项目,有了这个项目做掩盖,地皮、资金都不是问题了,土地到手以后再把公益项目转化成房地产项目。
河南宋基会三缄其口
2005 年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报批土地时表示, “河南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是一个公益项目,规划占地222 亩, 建筑面积16 万平方米,总投资8 亿元人民币, 由河南宋基会承办。
2011 年8 月中旬,这块土地已经摇身一变“分成”两块,活动中心所在地用地面积已“缩水”至不到47 亩,剩余约160 亩地成为15 幢楼房, 即 “宋基绿城玉园”豪宅。
公益项目大幅缩水,面对前来采访的各路记者,处于舆论漩涡的河南宋基会一概以正在接受调查为由,拒绝透露任何信息;河南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基金会调查两月有余,真相却还未破茧。
宋庆龄是河南宋基会赚钱的“招牌”
据国际在线报道,献礼辛亥革命100年,建3D、4D电影院,建可容纳600多人的会议厅……一个又一个谎言在“15幢楼房,占地16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商品房”的事实面前不攻自破。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河南宋基会该如何收场?“不予回应”挡不住网友与媒体的深入调查,更挡不住几亿双寻找真相的望眼欲穿的眼睛。
其实,河南宋基会一直以来都把宋庆龄当成了赚钱的“招牌”。这座雕像,也只是“招牌”之一。看一看近些年河南省宋基会的公益支出吧:近三年分别是0.5亿元、0.78亿元和1.39亿元,与此相对应的是,河南宋基会的资产规模爬升速度极为惊人,2008年为15亿、2009年是21亿,2010年为30亿。与我国其他所有慈善基金会比较,河南宋基会不仅一直保持第一,而且已经三连冠。从这一点来看,河南省宋基会从来就不应该以“宋庆龄”三个字命名。只知积累财产,不知行使公益,早已经辱落了宋庆龄的名声。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怀疑。在两个月前,当河南省宋基会被爆出“资金放贷”的丑闻来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其官网发表一则说明就很是蹊跷。这则声明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同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既无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也无经济方面的经营合作与往来。这似乎不难理解,以“中国”打头的和以“河南”打头的没有关系,似乎也正常,但是,其他省份为什么没有成立本省的宋庆龄基金会,而只有河南有?
综合来看,宋庆龄雕像是河南宋基会招财进宝的幌子,而立一座如此大型的雕像,无异于立一座巨大的“广告牌”。
河南宋基会还是公益机构吗?
跟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样,成立于1992 年的河南宋基会也是公益性组织。但是,近年来河南宋基会吸金不少,用于公益的支出却少得可怜,没有一点公益机构的样子。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全国公益机构中,河南宋基会以其超强的募款能力和超大的资产规模而闻名,但与其出色的“吸金”能力相比,用于公益的支出却少得可怜。按照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河南宋基会2010年全年的公益支出仅为1 .39亿元,而其上一年总收入为6 .3亿元,远未达到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的不低于70%的要求。即便这1.39亿元的支出,是否真用在了公益上,也无从查证。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河南宋基会及其下属投资公司,在房地产、高息放贷、资本运作等领域,一出手就是大手笔。旗下房地产项目,有据可查的动辄成百上千亩。这次引起争议的巨像及其所属的“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也带有鲜明的商业色彩:不仅有办公楼,还有可容纳600多人的会议室,旁边还有正在施工的4栋6层小楼,有3D、4D电影院以及会客厅。这样的项目如果也算公益项目,哪些人会受益?有多少青少年儿童可以来“活动”?
其实,公益机构从事经营活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只不过,公益界还有一个公认的原则,公益机构经营所得不得分红,必须用于公益;并且,商业活动和公益项目必须严格分开,注意防范内部分肥和关联交易。
不过,河南宋基会的问题,已不是能否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其公益机构的身份本身就很可疑。作为名义上的公益机构,其资金来源不透明,不接受社会监督,公益项目和公益支出少得可怜,长期专注商业活动,无心公益事业。如此“不务正业”,除了名称叫“基金会”之外,哪还有一点公益机构的样子?
按照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照国外认定公益机构的标准,河南宋基会都算不上合格的公益机构,应收回其享受的公益机构的特殊待遇。剥去公益的外衣,河南宋基会及其下属公司更像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纯商业机构,只不过打着宋庆龄和公益的旗号,可以圈到更多的钱、拿到更难拿的项目。对于这一点,正在对河南宋基会进行调查的部门,不可不察。
“巨型雕像”拷问慈善的商业边界
据人民日报报道,实际上,慈善与商业并非水火不容。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一定程度上可以助其免除生存担忧,对其专注公益、保持决策独立性,避免权力和资本干涉,具有重要意义,是慈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手段。不少国家的慈善基金会也有从事商业活动的。我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也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然而,慈善与商业的交叉,却可能让一些自律不严、心怀私利者假慈善之名行商业之实。今年以来慈善界的种种波澜也提示:慈善与商业的边界,更需要划清。
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如何杜绝市场交易中慈善组织的利益私人化,是第一个边界。避免逾矩跨界,公开透明是法宝。对有的慈善机构而言,虽然募捐能力很强,公益支出榜上却名落孙山,且商业利益去向不清。面对质疑,又始终藏着掖着慈善账本,难免引来更多揣测。
慈善组织以公益之名参与市场竞争,往往会因其特殊法律地位获得竞争优势。如何避免慈善商业活动变质为不正当竞争,这是第二个边界。一些公募基金会借公益之名报批拿地,却从事商业开发;或者进行关联交易,将慈善利益转化为私人利益。这就给公众留下许多想象空间。
第三个边界,就是如何避免慈善组织涉足高风险投资领域。善款毕竟不是风险基金,需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对于安全性的考量应超过效率和效益。否则,一旦投资失败,埋单的貌似基金会,实为社会公众。
对于慈善组织,公众判断其是否具有公益性,标准应是商业收益是否用于慈善事业,即是否遵从公益界著名的“禁止利润分配原则”。厘清慈善与商业的边界,坚守商业收入继续用于慈善事业的原则,对于我国慈善事业保持活力和长远发展十分重要。正如新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所言,“要赚钱的,你就远离红十字会。”
做慈善,搞公益,即使方向正确,方式方法不正确也不可取。因为,传播善念、启迪心灵、升华价值,可能是更为重要、也更为长远的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