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破裂划伤眼球 杭州宝岛眼镜补偿难履行
时间:2012-01-01 22:06: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王军伟
近日,浙江杭州许女士向维权网投诉称,她在位于杭州市中山北路宝岛眼镜店,购买了一盒视康隐形眼镜。在使用过程中感到眼内有异物,取下后发现镜片已经破裂,导致眼球肿胀严重,经医生初步诊断为上皮缺损和角膜炎。经杭州市消协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宝岛眼镜一次性补偿许女士18000元。但是,许女士多次找宝岛眼镜索取补偿费至今未果。
隐形眼镜破裂划伤眼球
据许女士介绍,2008年11月份,她在宝岛眼镜杭州宝义眼镜连锁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下称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购买了一盒视康(月抛型)隐形眼镜,该隐形眼镜有效期到2013年。
2011年9月份,许女士拆开包装戴上眼镜后,在使用十天左右时,感到眼睛里有异物,且不自主流泪,眼睛涩涩的像进了洗发水一样,并导致眼球变红,当时右眼已经严重的肿了起来,可接下来的发生事情,让她始料未及。
许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右眼卸下隐形眼镜时,发现镜片已经碎成三瓣,其中一边的边缘尚未完全断开。随即她就去了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店员看完她的眼睛的情况后说,是隐形眼镜的原因,让她停戴一段时间,看看情况能不能有所好转。
许女士认为,停戴一段时间后眼睛可能就会好起来,也就没有太在意。可停戴眼镜半月之后,右眼仍然不见好转。许女士说:“后来我眼睛肿的非常严重,眼球充满血丝一直持续半个多月。于是,我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诊治,医生诊断结果是右眼球上皮缺损和角膜炎。”
经过半个月的治疗,许女士眼睛的病情并未有明显好转,她便再次去找宝岛眼镜中山分公司协商,公司未给出解决方案。
消协调解达成协议
11月14日,双方在杭州市下城区消费者协会协调此事。因许女士情况较为严重,当时她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由宝岛眼镜中山分公司负责许女士眼睛治疗直至康复;二、一次性赔偿人民币20000元。
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负责人称,许女士必须把已经破损的问题眼镜交给他们公司处理。许女士表示,可以双方一起带镜片去做检测。
许女士说:“11月17日傍晚,宝岛眼镜店从上海找了一位自称是专业眼科医生的人来检查我的眼睛,检查后告诉我没人可以治好我的眼睛了,让我过一年后看看会不会好。”
11月18日,双方在杭州市下城区消协再次进行调解,最后达成协议,由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许女士人民币18000元。
许女士说:“当时公司提出不负责我的医疗费用,因为不知道我的眼睛什么时候能看好,所以他们要求一次性赔款。公司负责人李平答应7天之内将补偿款交付给我,并要求带走隐形眼镜碎片和同盒剩余的未开封镜片,称要拿去检测,我就交给了该负责人,此后我便陷入了漫长的等待。”
履行补偿协议需提供证明
许女士说:“之后虽多次通过杭州市下城区消协调解,至今我仍没有拿到补偿款。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先后要求我提供误工证明,医生证明,医药费票据,交通费支出等证明,公司承诺这些证明提供之后便马上付款,不会再有其他要求。”
“当我按要求把这些证明提供给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之后,公司一改之前的承诺,要求我提供18000元的医疗发票(只限国内医院),提供之后才给予补偿。公司的这种刁难消费者的做法,让我感到十分气愤”许女士说。
维权网联系了宝岛眼镜杭州中山分公司,此事件的负责人陈丽滨女士称,公司并没有否认之前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但消费者许女士须先提供合理、合法的医疗及相关误工损失、交通支出等费用票据,才给予人民币18000元的补偿。
消费者许女士说:“事发直到现在已经近3个月了,我眼睛仍不能看电脑、电视,只要看一会眼球就会出现红色血块,眼睛睁开时间久一点儿就需要闭眼休息,现在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的眼睛什么时候能恢复是个未知数,好了以后会不会有后遗症也是个未知数。”
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
北京市中肃律师事务所苏俊田律师认为,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之后,协议就已经生效,该协议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应该按照协议办事,公司应当履行补偿义务。
北京市消协相关人士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到企业的存亡,诚信企业的口碑树立是靠消费者口耳相传得到的,并非朝夕之间。为此,既然已经达成协议,协议双方都应该积极履行义务。
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