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御景湾别墅露台没了?业主质疑开发商虚假宣传
时间:2012-06-29 23:11:37 来源:大众网 作者:
近日,网友孙先生拨打临沂大众网新闻热线3100789—8008称,自己在御景湾买了一套别墅,当时购买时看到宣传册上写着赠送两个露台觉得很划算,所以才买了这套别墅,但房子盖好后,孙先生发现赠送的露台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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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质量差 门框不合适
近日,网友孙先生拨打临沂大众网新闻热线3100789—8008称,自己在御景湾买了一套别墅,当时购买时看到宣传册上写着赠送两个露台觉得很划算,所以才买了这套别墅,但房子盖好后,孙先生发现赠送的露台没有了,但是宣传册上的建筑面积223.29却变成了242.62。开发商却称,实际户型肯定会与宣传的有偏差。
网友:买别墅 赠阳台 房子盖好赠露台却没了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孙先生来到了他购买的别墅,在别墅二楼孙先生指着一个很小的房间告诉记者:“这个位置就是送的露台,现在不知为何变成了一间屋。”随后记者对比了御景湾的宣传手册,发现原本是露台的位置确实被变成了一间屋。
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来看御景湾别墅的时候,看到宣传册上标明了要赠送两个露台,正好自己孩子还小,想到以后孩子还能有个玩耍的地方,所以才买打这栋别墅。但房子盖好后,孙先生发现原本赠送的露台没有了,而且面积还增加了20多平米。孙先生说:“我是去年10月1日认筹的,当时开发商给的资料只有这一本宣传册,而且去年年底在销售中心用的仍然是这么赠送两个露台的宣传册,但房子盖出来赠送的露台一个没了,一个面积小了很多,我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赤裸裸的欺骗业主的行为。我现在就是要求开发商要么退房,要么把应该赠送的露台按照面积退还给我。”
开发商:实际盖房子不可能和宣传的完全一致
根据孙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御景湾销售中心,在销售中心记者了解到,御景湾的开放商为临沂师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随后记者见到自称为策划部负责人的公姓工作人员,公经理听完记者的来意之后称,盖的房子不可能和宣传的完全一致,房子的户型以及面积都以售房合同约定为准。而针对孙先生反映的问题,公经理说:“我们可以私底下业主解决”。当记者问到,宣传的户型和实际盖的户型不可能完全一致,那开放商是不是存在虚假宣传,公经理表示对此拒绝回答。
律师:商品房的宣传广告为要约邀请 开放商应该遵守
开发商提出盖的房子不可能和宣传的完全一致的观点是否合理,当时答应赠送业主的露台没了是否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为此记者采访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杨瑞律师。
杨律师仔细听完网友孙先生的遭遇后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开发商承诺赠送的露台无缘无故就不送了,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针对该事情的发展,大众网临沂站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