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电信公司竟都有“内鬼” 个人信息被出卖

三大电信公司竟都有“内鬼” 个人信息被出卖
时间:2011-08-07 20:23: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涂铭 李京华
 机主信息、通话清单、手机定位信息……这些个人信息被按条出售,电信公司员工竟是“内鬼”黑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日上午宣判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包括三大电信公司员工在内的23名被告因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判刑。由这起迄今北京最大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记者揭开了倒卖个人信息产业链黑幕。

“这个案件涉及多个单位保管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电信公司保管的信息占绝大部分,远远大于国家机关、金融等单位保存的公民个人信息,占全部涉案的公民个人信息的95%以上。”承办此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孙威告诉记者。

这些关乎个人隐私的信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据公诉机关介绍,23名被告中,有7人分别来自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内部,或其他公司派驻电信公司的职员,他们是个人信息泄密源头。

被告黄伟帆案发前是中国移动北京公司10086客户服务中心职员,2009年3月至12月期间,黄伟帆先后多次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机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200余条出售给被告刘远洋,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

除了一些固定信息外,这些电信公司的工作人员甚至将客户的手机定位信息非法提供他人,用于不法目的。被告谢新冲案发前是北京京驰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运维部经理。2009年3月至12月,谢新冲利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授予其所在公司进行手机定位业务的权限,先后多次为被告刘海亮等人提供90余个手机号码定位信息,非法获利人民币9万元。

孙威告诉记者,本案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种类有座机和手机通话记录、短信清单、手机定位信息、机主信息、户籍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车辆档案信息、房产登记信息等,种类十分繁杂。

如此多的信息是谁在“消费”?

据介绍,涉案的部分信息主要用于婚姻调查、债务纠纷、商业信誉调查、个人背景调查等。除用于民事维权外,也有部分信息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据此案第一被告刘红波供述,在她倒卖的信息中,一般手机机主信息以每条30元的价格买入,然后以50元到8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话单的买入价约200元到400元,但经她一倒手就能卖到300元到500元。

刘红波的生意几乎全在网上进行。网名叫“骑驴裸奔”的她,活跃于十多个公民个人信息交易QQ群里,一边向他人购买机主、通话清单、车辆档案、户籍等信息,一边积极寻找买家,转卖牟利,为此,她还专门自建了两个QQ群,用于推销。
  • Related Posts

    日结360元—600元(日结,6元/单,提供车住)

    美团买菜(小象超市)商超临时配送员 @所有人 🍊日结360元…

    上海两无业男子见色起意未如愿竟大闹茶坊

    上海两无业男子见色起意未如愿竟大闹茶坊时间:2011-08-…

    You Missed

    WANTSUIT 118生活馆盛大启幕——开启都市绅士的“松弛之境”

    258人同场品鉴,杨国福成功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

    2026 上海外滩“光之树”——新天安堂·新年光影音乐会正式启幕

    “今日之城·城市更新与商业转型”主题论坛圆满举办

    “声”动申城:“金嗓子之夜”2025牛津大学“学霸”合唱团音乐会惊艳开唱

    每天一片,解锁科学避孕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