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满意,用“全科标准”考核社区民警
时间:2012-02-20 21:44:09 来源:上海之声 作者:张兴渭 井英剑
张兴渭(成都青羊新闻传媒中心) 井英剑(成都武侯公安分局机投派出所)
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即将在北京隆重召开,作为基层的媒体人和基层民警,我们首先祝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同时,也想借人民网E政平台向全国两会建言:适应社会发展,用“全科标准”考核社区民警。
我们曾以《应社会发展,用“全科标准”考核社区民警》的标题在《中国警察网》发表文章向公安部建言,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共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这一观点得到了全国各大主流网络媒体的认可和转载。
社区民警就是一个全科民警,他们的工作范围,就是一个全科民警才能应对的。社区民警不但要以“全科民警”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公安系统也要以一个“全科民警”的标准来考核社区民警。
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会,社区民警面对的是最普通的群众,社区民警的工作核心就是维护好社区的良好治安环境,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中。为了社区的平安,为了社会的大和谐,他们要做大量的基础性防范工作,除涵盖大多数警种的工作以外,他们还必须要有责任感,要有处置辖区内居民“鸡毛蒜皮”事件的能力,小纠纷处理不好就可能升级为大矛盾,甚至升级为社会矛盾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正如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太升路派出所民警张援越所言:作为最基层的社区民警,有责任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全才”,定位成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员的身份。比如租房纠纷、财产纠纷、劳资纠纷;比如如何办理工商税务、婚姻问题、孩子上学问题等等,因为这些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升级而影响到社区的治安和群体事件的发生。所以,我们有义务把这些小矛盾在萌芽之中化解掉。
不管是作为最基层新闻工作者,还是作为接触一线警务工作最多的基层派出所领导,都认为张援越的思考非常有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因为,我国的公安系统目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科民警,更没有完整的考核体系。如何建立这种新时期下的考核监督机制就变得尤为重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社区民警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因为社区群众求助警察的事情超出警察能力之外的,比如心理疏导、家庭财产纠纷、劳资纠纷等等。但是“有困难找警察”是群众对我们警察的信任,是对我们政府的信任,如何处理好类似的棘手问题,这都是拷问社区民警能力的关键因素,所以,不管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宣传报道来看,还是从创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实际出发,我们都赞成张援越的思考。
因此我们建议,从小处入手,民警为自己“责任田”的一方平安,有必要以“全才”标准来要求自己并开展工作;从大处着想,为了社会的和谐化解矛盾于基层,有必要以“全科民警”的标准来对社区民警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考核,以弥补见警率、出警率和人民满意度不能全面真实地体现社区民警工作价值的空白,从而推动最基层的社区警务工作。